外交部就美法院撤销针对中国领导人的诬告案答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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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16:58 新华网 | |
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就9月12日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裁决,撤销针对中国领导人的诬告案答记者问 问:9月12日,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裁决,撤销针对中国领导人的诬告案,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法轮功”使用种种卑劣手段,企图利用美国司法程序诬告中国领导人和政府机构,意在诋毁中国的形象,干扰和破坏中美关系的发展。根据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任何外国司法机构不能对另一主权国家实施管辖。美有关法院作出撤销有关诬告案的裁决是正确的、明智的。这对中美关系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是有利的。(外交部网站)(来源:外交部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