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一法庭就1997年耶城爆炸案作出裁决伊朗要为哈马斯“还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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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2:21 东南快报 | |
新华社华盛顿9月15日电美国地区法院法官乌尔维纳15日作出裁决,伊朗政府必须为1997年耶路撒冷自杀性爆炸事件中的8名美国受伤者提供4亿多美元的赔偿。 乌尔维纳说,1997年发生在耶路撒冷街道上的爆炸案是由巴勒斯坦激进组织哈马斯成员实施的,而哈马斯得到了伊朗的资助和支持。根据美国1996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在恐怖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美国人可以起诉资助恐怖主义的国家。 耶路撒冷爆炸案的美国受害者赢得判决后,按照美国有关规定,他们可以从美国政府获得部分赔偿,而美国政府将用冻结的伊朗资产来支付赔偿金。1997年9月4日,耶路撒冷发生一起自杀性爆炸事件,造成5人死亡,近200人受伤,其中包括8名美国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