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专电(记者李杰)9月16日下午,1998年—2002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在南京举行,我省8个单位和14位个人获得表彰。
1998年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的残疾人体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群众体育蓬勃发展,运动竞技水平不断提高。在此期间,我国举办了第五届全国残运会、第三届全国特奥会,并组团参加了第七届、第八届“远南”运动会、第十一届 残奥会和多项世界锦标赛等重大国际赛事,为祖国赢得了荣誉,为参加2004年雅典残奥会、备战2008年北京残奥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次对1998年至2002年期间在残疾人体育领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残疾人组织、残疾人体育组织、体育系统单位、教育系统单位以及热心支持残疾人体育工作的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北京市体育局群体处等180个单位获“1998年—2002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称号,谢延红等302人获“1998年—2002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个人”称号。我省体育局群体处、郑州市体育局、漯河市体育局、平顶山市体育局、焦作市残联、驻马店市驿城区残联、洛阳市残联人文体协会、安钢集团福利公司等8个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靳巧云、姚小社、李根营、朱宏艳等14位个人获得先进个人称号。河南日报2003-09-17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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