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宾州法院判改婚姻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0:19 法制日报 | |
美宾州法院判改婚姻法 本报讯据《今日美国》报9月19日报道,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一家上诉法院今日废除了传统的婚姻法规定的部分内容,因此那些没有结婚登记证明的同居夫妻将不再受婚姻法保护。 据悉,该项决议是州法院陪审团以5比2的票数通过的。法院认为,已经设立的一些专门审核个人婚姻状况的部门在实践中困难重重,并不能真正有效地执行其职能。“要知道在现实中存在许多困难,要想让这样一个部门顺利履行职责有多么艰难,而且统计的结果也总是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实在无法令人信服”,法官邦妮说道。她说,需要旧式婚姻法的历史已经过去,就像殖民时代的传教士一样一去不复返了,妇女也早已不再需要依赖男人而生活了。宾州是目前美国尚在使用旧式婚姻法的11个州之一,大部分州早已经废除该法。 在法院受理的一项案件中,一名男子为在1994年一起空难中丧生的妻子继续向政府索要救济金。法院在判决之后制定了一条规定,即法院承认这种既成婚姻关系,但是禁止人们以后效仿此案继续将此类案件诉诸公堂。基于此,法院一直赞同原告约翰·克莱奇要求获得其法定妻子珍妮特·斯塔摩斯在银行账户中的利息的权利。其中两名法官尽管认同了判决结果,但是对法院这项决定不以为然。他们说法院的决定已经侵犯了立法机关的权力。“当人们想废除原有的婚姻法时,他们应该通过立法部门的选举代表投票表决决定。”一位法官说道。 过去几年中,宾夕法尼亚州法院一直在检查法定登记夫妇的账单,通过查看女方是否使用丈夫的姓氏来判断原有的婚姻法是否仍旧有效。 美国西北法学院教授辛西娅·格兰特·鲍曼所写的一本关于原有婚姻法的论著被法院的许多人士所援引。她说,法院的这项决议实际上是撤消对那些已经被剥夺教育机会或放弃工作成为家庭主妇的妇女们的权利进行保护。“我现在很担心那些妇女的权利会受到践踏,她们结婚以后,就将自己全部的时间和经历奉献给丈夫和家庭,因此一旦她们解除这种婚姻关系,就会变得非常脆弱。”(瀛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