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的胜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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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13:34 新民晚报 | |
王大军 东京地方法院审判长片山良广9月29日宣布,日本政府在对待日军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问题上态度怠慢,日本要向中国13名原告赔偿约1.9亿日元。消息在中日两国舆论界引起轰动。日本媒体指出,这一判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中国舆论认为,日本不乏有良心的人士,令人感到欣慰。 日本侵华罪行罄竹难书,曾给中国造成3500万军民的伤亡和高达600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1972年中日两国恢复邦交时,中国政府大仁大义,为了两国人民友好相处,表示作为国家不要求日本作出战争赔偿。但这并不意味着遭受日军残害的中国人不能向日方讨回公道。 侵华日军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伤人事件屡屡发生。有良心的人都会感到痛心和愤慨,然而,日本政府对此却采取消极姿态,强调这是预料不到的事情,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对此,东京地方法院的法官们从尊重法律和人权的立场出发,严正驳斥了推诿责任的谬论。判决书认为,旧日军在中国遗弃化学武器和炮弹,是附随战争行为的组织行为,是国家行使权力的结果。其后采取置之不理的怠慢做法,这也属于国家行使权力行为。本来,日政府可以通过询问有关人员和调查相关资料,详细掌握遗弃化学武器情况。即使中日恢复邦交后,日本仍没有履行这一义务。这种怠慢做法属于违法的权力行为。 关于时效问题,判决书认为,日本国在战后和中日两国复交后都没有对伤害事件进行调查以及向中国提供防止伤害事件发生的信息,提出时效问题没有丝毫的正当性。 审理这次受害中国人起诉日本国案件的东京地方法院法官表现出做人的良心和道德,值得尊敬。《东京新闻》指出,这次判决使司法和民众的认识总算取得了一致。 令人关注的是日本政府对此次判决的态度。小泉首相说将认真了解判决内容。外务事务次官竹内行夫说,判决是严厉的。外务省将进行充分研究,以制定对策。不管怎么说,日本今后都要避免出现伤人事件,尽快处理遗留的化学武器。 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多少赔偿也换不回失去的生命和那医治不了的永久性伤害。但是,不全面解决化学武器问题,就不会有真正的日中友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