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头烧婴案“万宝路”认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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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4日12:42 扬子晚报 | |
在经历了如潮的吸烟致癌索赔后,美国烟草商又面临新难题。美国媒体2日报道,历经长达9年的马拉松诉讼,拥有“万宝路”品牌的美国知名香烟生产商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终在5月间服软,和得州一名13岁少女的代理律师达成庭外和解,向原告支付200万美元,这名少女因之成为烟草火灾受害者索赔成功第一人。 据案卷记载,1992年案发时,受害者香侬?摩尔还只是21个月大的女婴。当时母亲雪莉 此前在应诉时,菲利普?莫里斯公司曾辩称,香侬受害系母亲疏忽将女儿留在车内所致,而此举在得州属重罪。公司曾多次提请法庭不予立案,但均被驳回。 香侬的代理律师格里沙恩在辩护时强调,原告作为婴儿,并非吸烟者,但却成了烟草火灾的无辜受害者。他特别指出,菲利普?莫里斯公司2000年修改烟草滤嘴设计,改以超薄纸包装,以保证香烟离嘴后不再引燃。格里沙恩认为,这一改动无疑承认此前设计有缺陷,容易造成火灾隐患。辛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