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农民屡次捡拾弃婴卖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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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1:48 沈阳晚报 | |
新华社石家庄10月9日专电(杨建伟李辉)一农民多次从广东捡拾被弃女婴,带到河北元氏县经另一农民中转出售。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法院近日分别判处被告人唐某和牛某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 据法官介绍,2002年3月至10月,四川省卢县农民唐某三次从广东省联江市河唇镇拾得女婴,前两次拾得女婴后,他通过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农民牛某中转出卖,共获得赃款5 元氏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以出卖为目的,三次自广东省拾捡弃婴到河北出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妇联《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牛某多次对出卖的儿童进行中转、介绍也构成拐卖儿童罪。法院审理时,考虑到二被告均认罪态度好,遂判处唐某有期徒刑11年,判处牛某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一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