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定价避税,跨国公司“狡兔四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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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3:54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记者最近在南京采访时了解到,目前跨国公司投资企业普遍利用转让定价避税,通过四种方式,跨国公司将利润转移至境外,给税收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去年南京市国税局用近四个月的时间对28户企业跨国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逐户调查,涉及企业资本结构、产品购销、资金借贷、技术受让和集团内劳务等内容。在经过对企业运作模式和经营业绩的千余组数据进行分析后,南京市国税局国际税收调查科科长姜学峰认为目前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避税主要方式有四种: 一是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往来转移利润。如中臣机电有限公司,其外方控制企业主要生产原料的采购、生产经营及产品出口价格,且产品全部出口到外方,企业只负责生产经营,从而转移利润148万元,将获利年度延缓了一年。 二是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融通业务转移利润。主要是关联企业相互将资金无偿借给对方使用。如一家合资房地产企业将几乎等同于外方出资额的款项无偿借给外方使用,实际是一种变相的抽资行为。仅五年不收的利息就减少企业应税所得1431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472万元。 三是通过设立新公司,费用不合理分摊,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转移利润。如一家电子公司在进入所得税减半征收期后,又投资成立了一家产品品种与老企业基本一致的新企业,两个企业采取产品调拨不按公平原则结算,共享费用大多由老企业承担的方法,减少老企业利润。 四是通过向境外关联企业支付技术使用费的形式转移利润。不少外商投资企业在费用或成本中都列支了向外方支付的技术使用费或特许使用费,由于对技术的先进性及收取费用的标准缺乏判断标准,对技术费提取比例无统一标准。因此,外方通过在税前提取技术费的方式转移利润现象比较普遍。如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方在四年中就提取技术使用费80多亿元。另外,有的企业还将技术转让费打入设备价款规避税收。 姜学峰说,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行为会给经济和税收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跨国公司的利润被转移至境外,这种扭曲的境内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仅影响国家政策的制定,而且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不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对国家经济发展百害无益。(来源:经济参考报/包永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