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女律师夺得诺贝尔和平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03:25 深圳商报 | |
2003年度诺贝尔奖全部揭晓 伊朗女律师夺得和平奖 【新华社斯德哥尔摩10月10日电】(记者吴平)挪威诺贝尔委员会10日在奥斯陆宣布,将2003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伊朗妇女希林·伊巴迪,以表彰她为民主和人权,特别是为妇 据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介绍,伊巴迪在保护基本人权方面作出了贡献。她认为,如果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得不到尊重,任何一个社会都称不上是一个文明社会。她坚持伊斯兰教与基本人权之间没有冲突的立场,主张世界上不同的文化与宗教之间应展开对话,反对采取暴力行为。至此,2003年度诺贝尔奖6个项目全部揭晓。 希林·伊巴迪 伊巴迪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伊朗人。她生于1947年,毕业于德黑兰大学法律专业,1975年至1979年担任德黑兰市法院院长,现在是一名律师和德黑兰大学教师。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后,伊巴迪就成为了一名民主活动家,并致力于为流亡者、妇女和儿童争取权利。伊巴迪在伊朗国内家喻户晓,很多人佩服她在法庭上为遭到伊朗守旧派攻击的言论自由者和政治自由者辩护的勇气,她本人也曾数次遭到监禁。许多人称赞她“非常专业,是一个勇敢的人,而且从不在意针对她人身安全的威胁。” 新闻资料 11位女性获过和平奖 2003年:伊朗女律师希林·伊巴迪。 1997年:国际禁雷运动协调员朱迪·威廉姆斯。 1992年:危地马拉人权领袖吉戈贝塔·门楚。 1991年:正在关押当中的缅甸反对党领袖昂山素季。 1982年:瑞典裁军部长阿尔瓦·梅尔达尔。 1979年:加尔各答特里莎教母。 1976年:旨在结束北爱尔兰宗教暴力的“和平人士社团”领导人贝蒂·威廉姆斯和马里德·科里甘。 1946年:美国和平主义者、和平与自由妇女国际联盟名誉国际主席埃米利·格林·巴尔奇。 1931年:在芝加哥为穷人安排社会工作的美国慈善家、和平与自由妇女国际联盟国际主席简·亚当斯。 1905年:写了以反战为主题的《放下武器》一书的奥地利女男爵、国际和平署荣誉主席伯萨·苏特纳。左图:伊巴迪资料照片。 (图片见PDF版A7版)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