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以大打口水战:有权自卫VS合法打击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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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9:35 新华网 | |
叙利亚外交部发言人10月11日称,如果以色列再次袭击叙利亚领土,叙方有权自卫。对此,以色列方面立即做出回应,称藏匿恐怖分子的国家是“合法打击目标”。 叙利亚外交部发言人布什拉当日在大马士革举行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称:“如果以色列再次袭击,叙利亚有权进行自卫。”上周日,以色列战斗机对叙利亚纵深腹地实施了空中打击。以色列方面称,他们打击的是“恐怖组织”训练营。 以色列外交部立即对叙利亚外交部的评论做出了回应。以外交部发言人吉德恩在同一天表示:“以色列认为每一个藏匿恐怖组织的国家以及那些恐怖组织的领导人都是合法的打击目标。” 吉德恩说:“一个藏匿恐怖组织的国家没有权力就自卫问题,因为这些组织袭击无辜平民,它们不属于一个国家的平民组成。”他说,为“保护平民不受恐怖袭击”,这些国家是合法的打击目标。以色列北部城市海法在上周六发生一起自杀性爆炸事件。以色列正是为了出这口“恶气”才对叙利亚的目标实施打击的。 叙利亚方面说,以色列空袭的是一个民事场所,在叙利亚的巴勒斯坦机构仅仅是一些媒体而已。他们否认与“恐怖组织”有染,但同时表示恐怖主义和对以色列占领的合法抵抗是有区别的。(中国日报网站/韩榕华)(来源:中国日报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