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首例高速发展破冰企业债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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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03:1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记者 栾小龙/文 平伟/图 高速发展此次发行企业债券,是河南省1990年开始发行企业债券以来,单次规模最大的一次,也是河南省自1998年国家对企业债券发行实行“特批制”以来的首次发债,称得上河南债券融资方面的突破性进展。 河南企业债券融资领域,传出佳音。 9月15日,记者从省计委了解到,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发展”,为上市公司“中原高速”母公司)10亿元企业债券发行额度,已获国务院批准。 据了解,此次发行企业债券募集来的资金,主要用于在建的新乡至郑州高速公路、郑州西南环城高速公路、濮阳至鹤壁高速公路和叶集至信阳高速公路建设,而这4个项目是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内的重点工程,总里程378公里,建设总投资110亿元。 一次突破 所谓企业债券,是指企业经过监管部门批准,以约定利率,向公众发行的具有明确期限的债券。 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在目前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下,企业债券的利率通常低于贷款,因而其融资功能介于银行贷款和股票之间,能改善企业的资产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目前银行的贷款利率10年期为5.76%,而高速发展拟定10年期的企业债券利率为4.2%~4.3%,比银行贷款每年能节约大约1.5%的成本,而10亿元企业债券每年即可节约0.15亿元,10年可累计节约约1.5亿元的财务费用,同时,还能促使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信用意识,而且规模大,期限长,不失为一种低成本融资的良策。 在此之前,从1990年开始,河南共有近百家企业发行过企业债券,“如神马集团兼并尼龙66盐项目后,资金短缺,银行又不愿贷款,关键时刻申请发行的1亿元企业债券到位,随后又发行债券6000万元,保证了项目顺利进行,直到现在尼龙66盐都称得上不错的项目,是神马集团的重要利润来源”。省计委相关人士说,“河南企业债券的整体兑付情况比较好”。 正是基于此,不少企业愿意发债。但根据现行《企业债券发行与转让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制定),发债企业要达到非常高的标准,资格变得异常宝贵,因而,河南企业获准发债便显得很有意义。 省计委财政金融处处长李保珍说:“此次发债,是河南省1990年开始发行企业债券以来,单次规模最大的一次,同时也是河南自1998年国家对企业债券发行实行‘特批制’以来的首次发债,称得上债券融资方面的突破性进展。” 获得特批,确实不易。据了解,此次国务院批准发行企业债券的总额度为352亿元,共有15家企业获准发行,其中中央企业便有11家,地方企业仅4家,除了河南的高速发展外,其他3家分别来自北京、江苏和浙江。 两个问题 高速发展获批发债,确是件值得庆贺的事情,但是,业内人士在兴奋之余,也对河南企业债券融资表示了自己的忧虑。 省计委财政金融处的吕国敏科长说:“河南企业在利用企业债券融资上,意识相对比较淡薄,每每有企业来办事,我们都要向他们宣传企业债券,动员有条件的企业申报。” 国泰君安证券的一位投行部经理也告诉记者,她同国企、民企、外企都有接触,感到企业对企业债券虽有了解,但是比较简单,不是很重视,然而一旦了解到企业债券的详细情况,都觉得这是个很好的融资渠道,非常愿意通过它去融资,因为目前国内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比较困难,股权融资的成本比较高。 河南企业整体的发债规模也较小。据统计,以前企业债券历年总融资额不超过38亿元,此次高速发展10亿元的筹资额,仅比1994~1998年河南省5年的总筹资额12.3亿元少2.3亿元,更无法与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的融资规模相提并论(尽管河南股权融资的规模并不高)。在1998年之后的几年内,河南省的企业债券干脆交的是“白卷”。 企业债券发行的特批制实际上相当于当初股票市场的额度制,企业想发债,没有政府支持,很难获得审批,获批的多是中央级企业,企业债券带了点准政府债券的性质。 事实上,此次高速发展发债计划,也离不开省政府的支持。据李处长介绍,此项目由省计委于2002年9月正式上报国家计委,随后,省计委和省交通厅把此事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多次向国家计委和有关方面汇报衔接,最终将高速发展列入今年第一批发债计划。 望眼热盼 应该说,目前的企业债券融资计划色彩非常浓厚,也就是说,特批制不变,企业债券“火”不起来。 “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还未出台,特批制是权宜之策,迟早要变。”省计委一工作人员说。 新条例为何迟迟不能出台? 须知,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企业债券与股票并驾齐驱。资料显示,美国2001年年底的债券规模已达13万亿美元,交易活跃;而我国仅为300亿元人民币,可谓天壤之别。 “出台缓慢,正说明监管部门的谨慎。”一业内人士分析。 企业债券市场出过“乱子”。国内的企业债券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大发展于中国经济大升温的1992年,当年,不少企业通过企业债券融资,发行规模曾达创纪录的411亿元,未经审计发行的更多。 在当时的情况下,由于很多发债企业竞相以高利率吸引投资者,加上监管不到位,资金使用混乱,信用意识淡薄等原因,出现了很多企业债券无法到期兑付的现象,由此引发诸多纠纷,令投资者“谈债色变”。 随后,监管严字当头:首先通过地方计委向国家计委申请额度,获得批准通常需要一年时间后,再将发行方案报央行审批,程序复杂,事无巨细,一一过问,因而,获准发债的企业很少,企业债券渐渐冷却下来。 但是,企业债券毕竟是“资本市场的另一只轮子”,获特批的企业逐渐多起来,高速发展正是其中的受惠者,企业债券市场开始热闹起来。据说,北京现在一些有“路子”的人,原来“跑股票”发行,现在很多人改“跑债”了。 越是热闹,人们便越对制定中的新《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望眼欲穿。“眼下正是‘黎明前的黑暗’。”一位投行人士笑称。 也有消息人士透露,国家发改委制定中的新《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估计今年年底前会出台,据说主要是将额度制变为核准制,降低发债门槛,让较小但有相当实力、信誉良好、有前途的企业发债,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债券利率更灵活等等。 业内人士估计,今后几年将是企业债券的蓬勃发展期,企业债券将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使用。更有人乐观地预测,要不了多久,企业债券就会像银行贷款和股市融资一样,扮演起中国资本市场的主角,与另外两者一起构成中国金融市场上“三足鼎立”的局面。 仔细观察中国金融结构的调整进程,不难发现这样一个趋势:1996年以前,是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1996年以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成为热潮;而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正进入新阶段,也许这次变革的主要任务,就是大力发展债券市场。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高速发展获准发债,对远离企业债券近5年的河南企业界来说,透出的既是一个讯号,也将是一次预演:企业债券离河南企业将不再遥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