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和朝鲜就建立商社仲裁委员会达成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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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22:20 人民网 | |
人民网汉城10月12日电 记者徐宝康报道:为期2天的韩朝经济合作制度事务协议会和韩朝第三次海运合作事务接触今天在韩国京畿道汶山结束。在经济合作制度事务协议会上,韩朝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建立商社仲裁委员会,以便处理双方经济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根据会议通过的协议书,双方组成商社仲裁委员会,各自指定精通法律和国际贸易投资的专家担任仲裁委员会委员长和委员,各自确定30名注册仲裁人。韩朝双方还决定自11月 韩朝决定在适当的时机交换必要的有关贸易投资的法律和规定,以保证双方顺利开展经济合作。 在韩朝第三次海运合作事务接触中,双方讨论了船舶运输合作、船舶准运程序、本方船只通过对方海域的基本原则和禁止行为、船只进出港和国民待遇等问题。来源: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