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巾之争”轰动法国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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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0:26 外滩画报 | |
特约记者 罗全/发自巴黎 10月10日,巴黎北郊两位穆斯林高中女生坚持戴头巾上课,被学校开除。有人说学校这样做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原则,即人权原则;也有人认为穆斯林学生的行为违背了世俗教育原则。这两种意见的冲突在法国引起了广泛讨论。 头巾和塔利班式有别 这两位被开除的女学生,一个叫阿尔玛,16岁,另一个叫莉拉,18岁。两人自9月开学以来,天天都坚持戴头巾上学,24日被停学“反思”;10月10日两人再次戴头巾进校,学校正式勒令其退学。 像此前多位因同样原因被开除的穆斯林女学生一样,阿尔玛和莉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都说,戴头巾是她们自由、自愿的决定,是为了表达她们对真主的信仰;她们戴的头巾并不包头包脸,只是从额头开始,将头发包藏在内,在脖颈处环绕固定,并不像塔利班对穆斯林妇女要求的那样从头到脚遮个严严实实。她们还说,头巾也有多种色调和质地的选择,可与衣服搭配使用,体现她们的审美情趣;头巾必要时可以用头绳扎起,并不妨碍体育运动。 支持女学生戴头巾上课的,主要是穆斯林和民权组织。他们认为,自1789年人权宣言公布以来,法国就赋予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穆斯林女性有权决定自己戴不戴头巾,她们戴头巾并不妨碍别人,学校开除她们完全没有道理;事实上,英国和北欧一些国家,也不限制穆斯林女性戴头巾上课或在公共部门工作。 宗教信仰不应招摇 反对派则认为,穆斯林女生戴头巾上课,违反了法国在1905年通过的世俗教育法。该法律规定,非宗教组织开设的学校一律奉行世俗原则,学生和教师可以保持自己宗教信仰,但是不得以“炫耀”的方式表达和宣扬,不能用自己的信仰影响他人。 这个原则当年是为了实现教育与宗教分离,主要是减弱天主教对教育的影响。相关规定包括:学校不能要求学生阅读《圣经》和祈祷,教室不得悬挂十字架,老师教授有关宗教知识时,不能进行传教活动等。既然信仰天主教的学生不能佩戴十字架,同理,穆斯林学生就不应该戴头巾。 反对派之中最强硬者,如开除阿尔玛和莉拉的中学,就组成了请愿团,要求立法禁止头巾进学校。从教育的世俗原则出发,他们认为如果允许穆斯林学生戴头巾上课,以后课堂里就会出现穿教士袍、僧袍、道袍的学生,法国教育体制的根本原则将不复存在。 另外,从女性主义立场出发,他们认为女学生戴头巾,体现了宗教对女性身体自由的侵犯;头巾、面纱或传统长袍从性、生理和心理等多方面,将女性身体置于男权束缚之下;法国不应为了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而违背男女平等原则。 争议已经持续了14年 自1989年起,每年秋季开学,因头巾引起的穆斯林学生被开除事件,都会在法国引起讨论。1905年通过的世俗教育法,自然无法预见一个世纪后法国社会成分的巨大变化。目前法国共有500万阿拉伯人口,占总人口将近一成。法国社会如何接纳对待他们,他们如何在保持本族文化特色的同时,认同法国文化并且融入法国社会,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大问题,迄今辩论仍不够充分,解决也不彻底。 目前,法国教育及其他公共机构负责人可酌情自行决定戴头巾的穆斯林女性的命运。法国议会为此刚刚成立了两个委员会,一个调查学校里的宗教信仰状态,另一个调查世俗教育原则的应用。两个委员会将于年底提交报告,政府将在报告的基础上决定法律议案。在此之前,法国议会和媒体都将就头巾问题继续辩论。 声明:《外滩画报》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