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宪法草案揭开神秘面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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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6:30 法制日报 | |
李秀琴 经过阿富汗宪法专家长达近1年的论证以及历时4个月、有10多万人参与的公众大讨论,阿富汗宪法草案终于在11月3日揭开了其神秘的面纱。这是阿富汗经过长达20年战乱后制定的第一部宪法。 国家将采用总统制 当天,套着红色封皮的宪法草案被递交到阿富汗前国王穆罕默德·查希尔·沙阿、过渡政府总统卡尔扎伊、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阿富汗问题特使卡拉希米的手里。宪法草案规定,今年88岁的沙阿为阿富汗的“国父”。沙阿在当天举行的宪法草案公布仪式上说,“我希望这部宪法草案能被全体阿富汗人民接受,并将能带领阿富汗人民走向和平”。 据介绍,阿富汗宪法草案由12章组成,由阿富汗过渡政府宪法起草委员会的35位委员负责起草,该委员会由副总统沙拉尼兼任委员会主席。为了征求广大民众的意见,宪法草案审议委员会在过去几个月里向阿富汗各地民众发送了46万份调查表,并在全国各地举办了各种征求意见会,以求制定出一部深得人心的新宪法。 宪法草案规定,阿富汗的政治体制将采用总统制,并设有议会两院。议会有权弹劾总统,总统没有权力解散议会,但可以在和议会进行磋商后组阁或解散内阁。宪法草案还规定,阿富汗新总统将在明年6月的大选中由全体阿富汗人民选出,而不是由议会选出。总统的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宪法草案还规定,总统不仅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他将任命政府部长,建立一个稳定、高效的政府。阿富汗过渡政府总统卡尔扎伊的一位发言人指出,“现在阿富汗最需要的是稳定”。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在塔利班统治时期,塔利班政权在阿富汗实行“塔利班版”的伊斯兰教法,男子必须留胡须,并定期去清真寺做祈祷;女性不能进入学校接受教育,不能参加工作,不能随便放音乐。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1年塔利班政权被推翻。从那时起,阿富汗的保守派和世俗派在是否将伊斯兰教法写入阿富汗新宪法的问题上一直存在分歧。 据悉,新的宪法草案采取了折中的办法,仅在序言中说明“阿富汗是一个伊斯兰国家”,并表示其法律要与伊斯兰教保持一致,但没有直接提及在阿富汗实行伊斯兰教法。宪法草案说,“阿富汗人的主要宗教信仰是伊斯兰教,但其他教派的人有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他们可以在宪法框架内进行自己的宗教活动”。 据悉,宪法草案将于12月份交给阿富汗大国民议会审议。根据2001年12月份签署的关于阿富汗问题的《波恩议定书》规定,阿富汗应根据宪法在2004年6月以前举行全国大选。因此,宪法草案如能获得大国民议会的通过,将为阿富汗明年6月举行大选和维护阿富汗的稳定奠定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