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1月10日专电天津市宝坻区一个刚结婚还没进洞房的新媳妇,只为大姑姐说的“你们婚后一定要好好孝敬父母”一句话,就又吵又闹跑回娘家,没想到被丈夫起诉离婚。
宝坻区城关镇今年28岁的小伙子郑某,近日拿到了法院判决的离婚证书,左邻右舍的乡亲们都为这位宁可离婚,也不迁就不孝顺的媳妇的小伙子叫好。前不久,郑某与恋爱了两
年多的女青年张某办理了结婚手续。结婚当天,郑某的姐姐看见忙碌了好几天的母亲还在收拾东西,就对郑某说:“你们婚后一定要好好孝敬父母,你看做父母的多不易呀。”谁知话音刚落,新媳妇张某就从屋内跑到院子里与大姑姐争吵起来,而且连哭带嚎地说:“你们全家都欺负我,日后不许大姑姐进门,婚后孝敬不孝敬父母大姑姐少管。”郑某见媳妇刚刚进门就这样不通情理,十分气愤,没有理她。张某见没人理她,就拨通了娘家的电话。张某的父母闻讯赶来,听女儿诉说事情的原由后,自知女儿理亏,没说什么,劝劝女儿就回家了。当天晚上,两人谁也没进洞房,各自分开睡了。第二天,余气未消的张某跑回了娘家,并要求郑某全家人去给她赔礼道歉。郑某的父母为了儿女,愿意屈尊同儿子一起去给儿媳妇登门道歉。但郑某说:“这样不通情理、不懂孝敬老人的媳妇,我就是打一辈子光棍儿也不要。”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坚决与张某解除婚姻关系。
宝坻区人民法院对张某缺乏尊长敬老的观念和蛮不讲理的行为予以严厉批评。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判决离婚。由于男方没有过错,离婚时不对女方做任何经济上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