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恐任重道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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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2:14 解放军报 | |
吴鹏 “9·11”事件表明国际恐怖主义活动开始进入追求血腥、刺激和规模效应的阶段。正如美国恐怖问题专家霍夫曼在《恐怖主义———不宣而战的战争:政治暴力的新危险》一书中所言:“恐怖分子感兴趣的不是杀戮本身,而是公众的注意力”。有矛必有盾,针对日渐猖獗的恐怖主义,国际社会越来越认识到,必须携起手来,进一步加大反恐斗争的力度,强 据悉,以劫持人质借机要挟政府,或以金融、旅游中心为攻击目标,进而危及国家经济安全等恶劣行径,现已成为国际恐怖组织新的活动方式。 据国际海事局统计,截至2002年前9个月,全球有报道的海上恐怖攻击已达 271起。 目前,恐怖活动的猖獗已严重影响和阻碍了国际社会的和谐发展,并对世界各国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害。反对和制止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并对恐怖主义活动进行坚决打击正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但反恐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斗争。打击恐怖主义成功与否,一方面要形成对恐怖主义围剿与打击的氛围,使恐怖主义无处藏身;另一方面要逐步铲除滋生恐怖主义的土壤,剥夺其产生与发展的条件。 “9·11”事件后,国际恐怖主义虽被国际社会严厉打击,却仍未销声匿迹,其主要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从内部看,恐怖主义产生具有深刻、复杂的历史、社会根源,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铲除干净;从外部看,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的认识尚未完全统一,特别是对恐怖主义的界定还存在不同标准,同时,在国际关系中还存在反恐怖机制不健全、评价不公正等问题,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反恐斗争的深入,阻碍了国际反恐的健康发展。国际反恐不能搞双重标准 一些国家在反恐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只打击对本国利益构成威胁的恐怖主义,而对他国构成威胁的恐怖活动采取默许,甚至纵容的态度。如在大肆渲染某些国家有研制核武器能力,并据此搬出国际核查和制裁手段来对其压制时,对如日本等国家公开宣称“能在一个月内制造出核武器”的事实却置若罔闻,这种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的做法,违背了处理国际问题的公正性,并将掩盖真正的恐怖主义本质,使恐怖主义与反恐怖行动的矛盾片面化,不利于从根本上认识与真正解决在不同地区存在的恐怖主义问题。联合国领导作用不容撼动 联合国是世界各国公认的最大国际组织,也是处理与解决世界上所有国际事务最有权威的机构。“9·11”事件的发生,宣告了恐怖主义已走上超级血腥与大规模杀戮的道路,同时也唤醒了民众,预示着整个国际社会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开展对恐怖主义进行清算的开始。由于反恐已从部分国家部分团体进行的部分事务升格为全球性、关系全人类未来前途的事务,理应由联合国在反恐中发挥主导作用,并使打击恐怖主义处于联合国的框架内,按照《联合国宪章》与国际法行事。为保证联合国在反恐怖问题上的公正与权威,有人已提出可组成一个由联合国领导的国际反恐怖联盟。但是,一些国家以深受恐怖主义之害为名,无视广大联合国成员国的主张和呼声,而坚持认为这个国际联盟只能由其一个国家来领导,联合国只能起支持和帮助的作用,而不是主导或领导的作用,并在联合国关键岗位的人选、重要议题和提供经费方面有意制约。此举不仅将人为地在反恐怖斗争中制造新的矛盾,而且将使反恐怖斗争难以真正地在公正的机制下运行。国际法应是共同遵循的准绳 国际法是国际社会共同约定的解决国际事务的准则。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势力是当前重要的国际事务,也应在国际法的基础上进行,以保证反恐斗争的客观与权威性,并防止反恐斗争的滥用。然而,在2002年的反恐怖实践中人们看到,在反恐怖斗争中存在许多与国际法相悖的做法,这将对反恐怖的深入与合理发展造成障碍。例如,在反恐斗争中如何对平民提供保护问题。在阿富汗进行的打击“基地”组织与推翻塔利班行动中,发生了美国军机多次轰炸平民区,造成许多无辜平民伤亡,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另外,还出现违反日内瓦公约轰炸医院、学校和国际红十字会车队,炸死多名长老和著名人士的事件。发生这样的悲剧显然是世人不愿看到的,而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有待于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解放军报2003年11月12日第12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