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男子竟租“老婆”去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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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0:43 沈阳晚报 | |
本报综合哈尔滨消息日前,哈尔滨市一法院在审理一起普通离婚案件时,审判人员发现男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竟然租妻上法庭。事情败露后,两人最后被处行政拘留15天。 据哈尔滨日报报道,45岁的李光平日与妻子王兰经常发生口角,因王兰有病,离婚终未达成协议。2003年9月10日,李光又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定于9月28日开庭审理。李光与王兰商量,王兰就是不出庭。李光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找来打工女方华代替王兰上法庭。 开庭当天,法官对“王兰”进行反复询问,却从中发现了破绽:被告人一会儿说自己叫王兰,一会儿又说自己叫方华,对家庭情况更是说不清。原告李光也吞吞吐吐。这场租妻离婚的把戏最终被揭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