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宠物法和法制下狗狗的幸福生活(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7:04 新华网 | |||||||
养狗、养猫或养其它宠物的人都知道,饲养宠物不单是一件有趣的事,而且是件严肃的事,因为主人要承担很多责任和义务。很多美国人家里都养宠物,如猫、狗、天竺鼠等。他们要到商店给小动物买专门供它们吃的食物,带它们出去散步和锻炼身体,生病了还要带它们去看医生。 美国人对宠物非常重视,每个州,每个城市,乃至每个住宅区,对养宠物都有相关的法律和规定。违反法规就可能吃官司,比如带狗出去散步要给它系上皮带或带口罩,大便要加以清理,定期给宠物,特别是经常在户外活动的宠物进行传染病检查等等。 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讲,一方面,主人要爱护宠物,虐待小动物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对具有攻击性或比较危险的宠物,主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如果因疏忽而让它们伤害到他人,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美国为宠物打官司的人大有人在,因此一些专门处理这类案件的律师应运而生 。下面就来看看两起因为养狗而引起的官司。 *狗主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美国的大多数州,如果狗咬伤人,狗的主人就要承担经济责任。大多数州实施了严格的责任法规,也就是说,无论是不是主人的错,他(她)都要为狗咬伤人承担责任。如果擅自进入他人地界,挑逗、激怒或虐待狗而被狗咬伤,就会减轻对狗主人的处罚。 除了这些法规之外,法庭还建立了一套称为普通法的规则体系。依照规定,如果狗的主人事先知道狗可能对人构成危险和伤害,狗的主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被咬伤的人必须证明,狗的主人对狗疏于控制,直接导致咬伤事件。 在大多数人身损害诉讼中,狗的主人要赔偿被咬伤者的医疗费、因此造成的工资或财产损失等。如果狗的主人行为凶狠,或者他的狗从前还咬伤过别人,狗的主人要付出惩罚性损害赔偿金,被咬伤的人受到的痛苦虽然很难评估,但也可以得到赔偿。被咬伤的人必须证明所受损失的范围和价值。 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的肯尼斯·菲利普斯律师是专门处理狗咬伤人案件的律师。他说,美国没有统一的涉及狗的法律,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一般来说,这类法律可以分为两类。旧的法律规定,如果狗曾咬过人,那么,从那个时候开始,狗的主人就要为狗的行为负完全责任。新的法律则规定,即使狗从来没咬过人,只要它咬人,狗的主人总要承担责任。 狗咬死人案件 这条狗的主人是一对律师夫妇,丈夫叫罗伯特·爱德华·诺内尔,太太就是玛乔丽·克内勒。2000年3月,加州一家法庭的陪审团判决克内勒太太二级杀人罪,因为她当时控制着自己的狗。她和丈夫还被判犯有过失杀人和拥有危险狗罪。克内勒太太请求法庭放弃对她的二级杀人罪指控,法官同意了她的请求。到2002年9月为止,这对夫妇仍在监狱服刑。地区检察官对法官放弃对克内勒太太二级杀人罪的裁决提出了上诉。 菲利普斯律师说,这个案子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为什么美国法律要惩罚狗的主人以及惩罚他们什么?他说:在这个案子之前,还有两个人因狗造成的伤害被判犯有杀人罪,其中一名男子喝令自己的狗去袭击一位妇女,结果这位妇女被咬死。这名男子被判一级杀人罪。另一个案子是,一位妇女训练过她的狗怎么咬人,但她并没有让狗这么做。一天早上,她的狗意外地跑出了院子,把一名正在附近等校车的10岁男孩咬死了。这位妇女被判犯有二级杀人罪 。但是,加州发生的这起案子很不同。克内勒太太的这条狗曾经威胁过人,但从没有咬过人,它没有受过咬人的训练,也没有被命令咬过人,因此,这条狗咬死戴安娜后,人们提出的一个问题是:这到底算不算杀人罪?我们为什么惩罚狗的主人呢?狗的主人是不是犯有杀人罪呢?法官认为,狗的主人没有犯杀人罪。这是我们法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案子,因为法律目前在很多方面都处于含糊不清的状态。那些对狗咬死人事件感到震惊的人希望惩罚狗的主人。但是,我和其他许多人以及法官都认为,我们要因狗的主人所做的坏事而惩罚他(她),而不能仅仅因为狗做了坏事就惩罚狗的主人。 这个案子对狗的主人以及那些希望买狗的人敲响了警钟,他们在选择狗时要非常小心,要给狗提供健康良好的训练,确保它们不会咬伤甚至咬死人。 *虐待动物致死案件* 在另一方面,人们也要学会爱护宠物。我们还是以狗为例加以说明。做一个负责的狗主人意味着不仅要爱护自己的狗,而且对他人或社区的狗也要关心,对狗的关心表现在提供健康营养均衡的食物、洁净水、适度的居住环境、医疗保健、必要的训练以及与外界交往等等。如果狗的主人做不到这些,而且虐待自己的狗,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一般来说,严厉对待,比如用脚踢、用火烧、故意伤害或恐吓宠物都被视为虐待动物。目前,虐待动物在有些州是重罪,在其它一些州则是轻罪。 下面介绍一起有意虐待狗的案子,这起案子也发生在加州旧金山市。需要解释一下,我们举加州这两起案子,并不是因为对加州人有偏见,或因为加州发生的狗的官司很多,而是因为这两起案子具有典型性。 1997年5月14号,一个四个月大的小狗被人活活打死,凶手是狗的主人乔伊·特里姆。 特里姆说,他的狗吃了本应给猫吃的食物,所以他就拍打狗,但小狗转过头来咬他的左胳膊,他愤怒极了,就挥起拳头朝狗的头部猛击了三下。和特里姆同居的女友回到家时,发现小狗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喉咙里发出呜咽声。她马上给小狗进行人工呼吸,但小狗已经不行了。后来,特里姆把被打死的狗放入洗衣袋里,扔到外面的公用垃圾箱里。他的女友打电话向警察通报了这件事,特里姆因此被捕。警察查看了他的胳膊,没有发现血迹,在他的皮肤上也没有发现任何伤痕。 由于特里姆在这之前曾有过两次暴力罪,因此地区检察官根据三振出局(three-strikeslaw)法对他提出起诉。所谓三振出局,是指判第三次犯有暴力罪的犯人终身监禁,而且不得保释。但是,特里姆通过律师和公诉人协商达成辩诉协议,法庭取消他前两项犯罪中的一项,特里姆则承认犯有虐待小动物罪和一项虐待儿童罪。 2000年6月1号,旧金山高等法院判处特里姆五年徒刑。洛杉矶保护宠物组织宠物之声的负责人勒鲁伊·莫耶说,特里姆是第一个根据三振出局法,因虐待动物而被定罪的人。他分析了这个案子的重要性。他说:许多年来,每当我们回应虐待动物的案子时,都会对犯罪人的背景进行调查,发现他们有很长的暴力犯罪历史后,就会请求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根据三振出局法对犯罪人提出起诉。 但是,我们往往被告知在法律上不能这样做。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特里姆受到审判并按照三振出局法被定罪这一事实本身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佛罗里达州律师瓦尔达指出,动物的权利现在越来越得到法律的重视。他说,一百多年前,人们对自己饲养的动物可以随意处置,可以虐待或宰杀动物,因为动物被看作是他们的财产,好比你有一个箱子,你可以把它烧了,也可以把它扔了,动物就象木头一样,被看作是人们的财产。但是,现在法律发生了变化,动物也有自己的权利,它们不应受到虐待。我们现在经常听到有些人因故意虐待动物而被关进监狱的案子。 瓦尔达律师说,美国人之所以重视宠物,还因为很多人独自居住,宠物成为他们最亲密的陪伴和朋友。所以,如果其它宠物受到伤害,就象他们的朋友受到伤害一样。(中国日报网站/孙博) (来源:中国日报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