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拍照须有提示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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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9:12 金羊网-新快报 | |
为保护个人隐私,韩作出新规定 新快报讯经过几个月酝酿之后,韩国信息通信部11日做出行政决定,面向韩国市场新生产的可照相手机,在拍照时必须发出声音提示。这个决定为可照相手机的偷拍争论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 按照规定,新生产的手机在拍照时必须能够发出强度为65分贝以上的、具有明显特征的提示声音,而且该提示音在手机静音模式下也不应被屏蔽。信息通信部没有对提示音作出具体规定,但是要求韩国手机生产企业就此问题展开讨论,并形成一个企业间的共同标准。 信息通信部发布的资料说,为了保证韩国手机产品的竞争力,降低生产成本,原来酝酿的在拍照同时增加闪光提示的方案已经被排除。此前,该部还讨论了禁止在游泳池、洗浴中心等公共场所携带手机的方案,由于法律等方面的原因也没有执行。 据韩国媒体报道,符合新标准的可照相手机将在明年一月份上市。(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