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始出来 和平“路线图”艰难问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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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8:26 解放军报 | |
郭宏军 2000年9月开始的巴以大规模流血冲突导致中东和平进程搁浅。“9·11”事件发生后,沙龙政府搭乘美国“反恐”便车,将巴勒斯坦人的武装抵抗一律冠以“恐怖主义”之名,不断强化对巴的打击和报复。巴激进组织则以自杀性爆炸等手段予以还击。巴以之间的暴力冲突不断升级,严重影响着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为推动中东和平进程,美、欧、俄及联合国于2002年4月10日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召开会议讨论中东危机,并发表了《马德里声明》,从此,美、欧盟、俄罗斯、联合国形成“中东问题四方会议”。2002年6月24日,美国总统布什发表中东政策讲话,提出了中东和平新计划,内容包括:在巴更换领导人、建立新的政治体制并与邻国达成新的安全保证的条件下,支持巴建立一个临时性国家;巴以双方通过谈判解决边界及其他有关主权问题后,再建立一个与以色列共处的正式国家;以色列应结束对巴领土的占领,停止修建犹太人定居点。 在“中东和平新计划”的基础上,中东问题四方会议代表开始酝酿推出旨在解决巴以冲突、实现和平的“路线图”计划。2002年10月24日,美国助理国务卿伯恩斯在约旦河西岸城市杰里科会见巴官方代表团时,首次向巴方递交了一份“路线图”计划草本。同年12月20日,中东问题四方代表在华盛顿举行高层会议,正式通过了巴以和平“路线图”计划。四方代表原打算在华盛顿会议期间公布酝酿已久的“路线图”计划,但应以色列沙龙政府的强烈要求,美政府决定推迟公布“路线图”计划的具体内容。2003年3月14日,布什发表讲话,正式提出公布“路线图”计划与巴勒斯坦新总理就职挂钩。4月29日晚,巴立法委员会表决通过总理阿巴斯提交的新内阁名单,为宣布拖延已久的“路线图”计划铺平了道路。4月30日,中东问题四方会议代表分别向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和以色列递交了“路线图”计划文本。 从时间上看,巴以和平“路线图”计划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公布之日至5月):以巴双方将实现停火;巴方将打击恐怖活动,并在安全问题上与以色列合作;以方则应撤离2000年9月28日后占领的巴方领土,冻结定居点建设,拆除2001年3月后建立的定居点。 第二阶段(2003年5月至2003年底):以军队最大程度撤出巴被占领土;巴方出台第一部宪法;建立具有临时边界的巴勒斯坦国;“四方机制”推动国际社会和联合国承认巴勒斯坦国。 第三阶段(2003年底至2005年):就巴以最终地位问题进行谈判,内容包括边界、耶路撒冷地位、难民回归权、犹太人定居点等,最终建立正式的巴勒斯坦国。 “路线图”与奥斯陆协议有着根本的不同之处:“奥斯陆协议”是先解决问题再建国,而“路线图”则是先建国再解决问题。按“路线图”计划,在停止暴力冲突、巴勒斯坦实施政治改革、以色列撤至冲突爆发前的防线并拆除非法定居点的基础上,于2003年底之前谈判建立临时边界内具有象征性主权的巴勒斯坦国,继而在2005年完成所有问题的谈判,巴勒斯坦正式宣布建国。显然,这是一种“先建国再解决问题”的安排。此外,这两个方案在巴勒斯坦实体最终性质的表述上也有不同。前者没有指出巴勒斯坦实体的最终性质,而后者则明确了它是一个主权国家。这种表述的变化是以巴关系发展的必然,但两种安排都是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做出的。10年前,以色列逐步移交土地相对容易,确定巴勒斯坦建国难度很大;10年后,巴勒斯坦建国相对容易,以色列进一步移交土地和解决实际问题难度很大。 那么,这项历经曲折终于面世的“路线图”计划能否将巴以两国最终引向和平呢?国际社会都在拭目以待。(连载2)(解放军报2003年11月18日第5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