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SA探测器登陆小行星拒交“停车费”惹上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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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7:1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今年11月6日,内华达州里诺市联邦地方法院收到了一份“奇特”的起诉书,这份由内华达州卡森城“轨道发展公司”正式提交的起诉状以侵犯私人财产保护法为由竟将美国政府告上了法庭,诉状称,美国“轨道发展公司”总裁戈里高里·内米茨于2000年3月就曾首次公开宣称对近地小行星“爱神”的所有权,但美国NASA的“鞋匠号”太空探测器在登陆他的“私人财产”——“爱神”后,却拒绝交纳适当的“停车费”。据报道,该案将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例因“太空星体所有权”争端而引发的官司。 探测器登陆小行星惹麻烦 早在2000年3月3日,“轨道发展公司”就公开声称对太空近地小行星“爱神”拥有所有权,该公司还在美国非官方科学组织“阿基米德协会”的一份刊物上正式刊登声明。 2001年2月12日,美国NASA首次将一枚叫做“近地小行星约会———鞋匠号”的太空探测器发射到了“爱神”表面,没想到不久后,NASA就收到了“轨道发展公司”总裁内米茨寄来的一张20美元的“探测器停车费交款单”,内米茨称,这20美元包含了探测器在“爱神”上停靠一个世纪的费用,也就是说每年的“停靠费”只需20美分。事实上,“鞋匠号”探测器将永远停留在“爱神”上,它不可能靠自己的推进器再离开那里,除非NASA将来花费巨额代价———派人(或机器人)去移走它。 NASA四次声明“拒绝付款” 不过,NASA在收到这份奇特的“催款单”后,却引用联合国于1967年制定的《外层空间条约》称,太空星体不为任何国家所有,因此NASA拒绝支付该太空探测器的“停靠费”。于是内米茨又向NASA三次重申他的“合法权利”,而NASA也正式又耐心地回复并拒绝了三次,在几封信中,NASA律师都写道:“你对外太空天体的私人所有权声明没有任何法律基础。”最后,“轨道发展公司”决定将一份正式抗议信寄给美国国务院,信件指责美国NASA根本无权否认内米茨对小行星“爱神”的私人拥有权,然而美国国务院同样引用《外层空间条约》,称“内米茨对外太空星体的所有权声明没有任何法律基础”。 内米茨将政府告上法庭 今年11月6日,“轨道发展公司”一纸诉状将美国政府告上了内华达州里诺市联邦地方法院,该诉状声称美国政府拒绝承认内米茨对近地小行星“爱神”的私人所有权。已经侵犯了内米茨受美国宪法保护的私人财产权,也即侵犯了美国的第五、第九和第十修正案,诉状要求法庭推翻美国国务院和NASA的裁决,正式承认“轨道发展公司”及其总裁内米茨对近地小行星“爱神”的所有权,诉状最后还要求美国政府象征性地赔偿“轨道发展公司”1107美元。 判决结果或将成为“先例” 据报道,里诺市联邦地方法院已决定正式受理此案,美国法官霍华德·麦基本将成为主审本案的法官,据悉,该案将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例因“太空星体所有权”争端而引发的新官司,原告内米茨还要求美法院为此案组成一个专门的陪审团,让陪审团们决定这个美国首例太空官司的判决,并将此案的判决结果作为“太空财产法”的一个先例。 据报道,11月21日,内米茨还将参加在夏威夷召开的“国际月球会议”,他将在会上发表主题为《太空财产所有权和太空财产法》的演讲,再次重申他对近地小行星“爱神”的权利。 拟在“爱神”上建旅游基地 据报道,“轨道发展公司”对“爱神”的所有权申明并不仅限定在小行星表面,就连“爱神”上空50公里内的太空也都成了“轨道发展公司”的“私人财产”。“轨道发展公司”还制定了一个雄心勃勃的“50年发展爱神计划”,该计划旨在将近地小行星“爱神”建成一个未来的太空旅游基地,这份计划书中写道:“轨道发展公司将用50年的时间派人登上爱神,在小行星的旋转轴两端挖出两个巨大的空洞,一个洞穴将发展成为奥尼尔殖民城,成为一个可以住人的小城市,该洞穴将能避免太阳辐射的影响,绝对适合人类居住。另一端的洞穴将成为一个制造工厂,用于生产大型氧气罐、太空船体等。大型太阳能收集器将被用于熔化和冶炼小行星上的各种稀有矿藏,生产出精制的铁、镁、铝、钾、黄金、铱、铂和纯硅等,爱神上可能还有许多其他地球稀有金属。在两个大洞穴之间,将建造一条长长的地下走廊,以便两个洞穴的人进行交通。” (罗斯) 《江南时报》(2003年11月20日第十四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