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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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13:25 新民晚报 | |
问:日本政府18日宣布决定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请问这一条约的内容是什么?中国是否已经加入?读者毕梦绮 答:《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是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于1976年2月24日在东盟第一次首脑会议上签署的。条约的宗旨是“促进地区各国人民之间永久和平、友好和合作,以加强他们的实力、团结和密切关系”。条约规定,缔约各方在处理相互间关系时应遵循以下基本 此后,该条约的两份《修改议定书》规定“经东南亚所有国家,即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联邦、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同意,东南亚以外的国家也可加入”该条约。从而使非东南亚地区的国家也可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2003年10月,中国在第7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上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欣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