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报报道:中国采取措施保护农业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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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3:42 新华网 | |
德国《新德意志报》近日报道:中国采取措施保护农业用地 在中国,农村耕地及畜牧用地由各乡镇管理。70年代末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来,乡镇政府得以重新将土地承包给农民经营。法律规定,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将土地征用。但管理部门有义务支付补偿并另外提供土地。 自从别墅区、工业园和宽阔的快速路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出现,中国对土地的兴趣就很大。因为城市周边新的工业科技园吸引着来自国内外的投资者,他们不仅带来了现金,而且还是今后几年稳定收入的希望,所以由国家管理的城市土地很快就用完了,之后就开始了对隶属乡镇土地的追逐。 土地转让费从90年代初的平均每平米130元增长到了现在的远远超过1000元。许多乡镇通过这种方式大赚了一笔,起初个别的也会把钱投资到新道路建设或美化公共建筑上。但在很多情况下这笔收益进了个人腰包。对农用土地只有在被证明用于公众社会利益才能开发这条法律规定几乎没人再去注意。一项调查表明,近4000个工业园中没有相应许可的达一半以上。虽然中央政府经常指示地方机构要按法律办事,但并没有真正采取有力行动。现在,以温家宝总理为首的新领导计划进行整顿。新领导决心关心农民福祉,对一贯的非法交易采取行动。 事实本身也使得中央政府不得不采取行动。中国耕地面积与其人口比例相差甚远。耕地面积甚至比不上欧盟的农业用地,而且它还面临继续缩减的威胁。虽然由于上世纪90年代农业收成不错,国家粮库被添满,但自2000年以来收成每年都比所需低。尽管粮食供应目前还能够保障,但情况可能急转直下。因而领导人在最近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宣布,为了保障农业耕地面积,最终由农民自己决定是否转让土地。(完)(来源:参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