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制定健康法 重罚公共场所吸烟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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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4:18 新华网 | |
国际在线报道:12月2日,保加利亚议会以138票赞成,56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了健康法草案一读,其中重要的一项新条款是关于保加利亚政府将重罚那些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 条款规定,对于在公共场所及营业性场所吸烟的人最高可处100列弗(约合人民币400元,为保加利亚人的平均月收入)的罚款,对再犯者可处20-300列弗的罚款。 此次通过的健康法将取代1972年制定的法律,有较大变动的法规还包括:禁止向未成年人、学生及儿童机构出售酒精饮料,对于知法犯法者最高处罚可达1.5万列弗。医务工作者在危急情况下见死不救者将被处1000-5000列弗的罚款。(楚宁)(来源:国际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