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规定陪读妈妈头年不准打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6:29 光明网 | |
马小青 每年1月是新加坡中小学生新学期的开始,这段时间也正是大批中国“陪读妈妈”携子来新加坡给孩子办理入学手续及买课本、订校服的“旺季”。但是,自11月1日后抵达新加坡的“陪读妈妈”们可要注意了,因为根据新加坡政府新的工作条例规定,她们在自己的孩子正式进入政府中小学就读起的至少一年内不能向人力部申请工作准证。 新条例规定,凡是2003年11月1日以前来新加坡的“陪读妈妈”,除少数不允许她们涉足的诸如按摩、酒吧、陪舞等行业,均可以申请工作准证;而2003年11月1日后来新加坡的“陪读妈妈”则应该以陪护自己的孩子学习为主,至少在孩子正式入学的第一年内不得申请工作,所以“陪读妈妈”必须准备足够的资金维持孩子和自己在新加坡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开销。规定还包括,如果有证据显示其陪伴的孩子不能正常学习,已经有工作的“陪读妈妈”将会被强行劝阻其放弃工作,以便全心全意地照顾孩子的学业。(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来源:新闻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