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毒品嫌犯20秒不开门 警方就可破门而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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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7:20 新华网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美国最高法院12月2日一致作出裁决,警方在对毒品犯罪嫌疑人的房屋进行搜查前,敲门后只需等待20秒便可强行冲入室内。 据美联社报道,毒品犯罪嫌疑人班克斯抱怨拉斯维加斯警方1998年对他的家进行搜查时没有给他足够的时间穿好衣服从浴室出来。他说,当他赤身裸体涂满肥皂沫从浴室走出来的时候惊讶地发现头戴面罩、全副武装的警察正在他的公寓中到处搜查。此案使法院第一次 最高法院并没有为警察的等候时间设定一个确切的标准,但裁定在班克斯案中等候时间已经足够长,否则犯罪嫌疑人就有足够的时间将毒品冲入马桶从而破坏证据。代表9位法官宣判的戴维·苏特表示,法官们一致认为,如果敲门后15到20秒钟还没有任何反应,警察就有理由相信再等下去的话可卡因就会消失得一干二净。 苏特法官说,他也注意到了当年警察突袭时给班克斯带来的“不幸”。当时班克斯被赤裸裸、水淋淋的拎到了警察面前。但他为警察辩解说,他们也并不知道班克斯正在浴室洗澡。班克斯的律师对法院的裁决表示很不满,他批评说这将导致警方进行野蛮的搜查。他说:“警察会这样理解这次裁决:敲门、表明身份,然后就破门而入。” 最高法院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持有法庭搜查令的警察在进入毒品嫌疑人的房间搜查前必须敲门并亮明自己的身份,否则就会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不得过度搜查的禁令。但如果警方认定犯罪嫌疑人极度危险或持有武器,则可以例外。虽然本次裁决并没有明确规定在进行合法搜查前警察必须等候多长时间,但大多数办理毒品案件的警察会倾向于认同苏特法官的推断,认为15秒到20秒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数字。 此次最高法院的裁决驳回了第九巡回上诉法庭就班克斯案作出的判决,当时该法庭判决班克斯胜诉。(欧叶)(来源:中国日报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