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受理中国劳工诉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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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05:30 时代商报 | |
日本受理中国劳工诉状3个月内确定开庭时间 11月30日,状告日本政府的4名劳工代表从日本返回中国。而11月28日,日本长崎地方裁判所正式接受了4名劳工代表递交的10名中国劳工的诉状,并将在3个月之内通知开庭审理时间。 诉状中,劳工们状告了日本政府和三菱公司强掳和奴役中国劳工,并索赔2亿日元。 诉状中,中国劳工将日本国、长崎政府、三菱株式会社、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列为被告,要求日本政府、三菱公司承认强虐、使役、虐待中国劳工的事实,公开档案;向殉难者遗属、受害者以及家属谢罪,赔偿每人2000万日元,10人共索赔2亿日元;负责在中国和日本长崎建立纪念馆。(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