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一食人凶犯法庭讲述毛骨悚然的吃网友经过(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05:49 新华网 | |||||
去年12月,一名奥地利人向警方检举,有人在互联网上刊登了征募自愿被杀和被吃的人“广告”,德国警方根据此线索抓住了迈韦斯。 迈韦斯,现年41岁,家住德国中部的罗滕堡镇,是一位电脑工程师。在法庭上他衣着整齐,神态自如,供认于2001年刊登了一则征集自愿被吃的人的“广告”,据他陈述,2年来,通过网上“广告”及聊天,共有400多人回应,有5个人来到他的房间,但是大部分人被他放了,其中包括一名甘愿作为“被祭祀的猪”的教师,还有一个人在被他绑缚玩弄后释放。 迈韦斯称他童年起就有吃人的“幻想”,由于后来成为电脑工程师。他便在网上去寻求有同样感受的人,一个叫贝恩德的人则成为了受害者。据迈韦斯讲,他与贝恩德在网上聊了几周,贝恩德应邀来到他的房间,在吃完一瓶感冒药后贝恩德失去理智,希望自己被刺死并被吃掉。迈韦斯用一把厨具刀将贝恩德肢解,然后将尸体各部分放入冰箱,在随后的一个月里吃掉了一部分肉,把剩下的骨头买在花园里,并用录像机拍下了全过程。 迈韦斯2日在接受德国中部城市卡塞尔的一家报纸采访时说,他对自己的杀人行为感到后悔,并称自己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他同时仍没有放弃狡辩。“对我而言,那不是谋杀,”他说,“只有违背被害人意愿的行为才能称为谋杀。他(被害人)是把我当作一件工具……而我则帮助他死亡。” 德国哈雷精神病院院长、精神病学教授安德烈亚斯·马尔内罗斯说:“这是一种由性变态引发的食人行为。这种现象已经存在了几个世纪。” 迈韦斯一案的审理也将带了一个司法上难题,负责此案的检查官们说,对迈韦斯的精神鉴定表明,他目前很正常,而他的被害人可能曾经出现过无法进行理智思维的情况。 因此,虽然检查官承认,被害人的确曾经说过想死,但他们仍然在寻求法官以谋杀罪名判处迈韦斯终生监禁。而迈韦斯的辩护律师希望法官判定他的当事人是“应被害人要求将其杀死”,这一罪名类似于非法协助他人进行安乐死,在量刑时只会判处入狱6个月到5年。 法律专家指出,由于被害人的确自愿被人吃掉,因此从法学角度而言,很难判定迈韦斯犯有谋杀罪。 这起耸人听闻的恶性案件已经在德国引起强烈反响。有人提出,网上暴力、色情和杀人等内容对上网者尤其是青少年造成了危害,这样的网页应该禁止。德国各州已决定设立青少年保护网站,要求人们举报对青少年造成危害的网页。(曹建利)(来源:新华网专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