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旺达18参与屠杀者被判监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新华社今日上午专电 卢旺达法庭2日作出判决,18名参与1994年大屠杀者将入狱服刑,刑期从7年到25年不等。 卢旺达基本古省法庭法官鲁泽瓦说,这些罪犯参与了屠杀1994年教堂避难的2万人,他们也都承认参与了大屠杀,包括袭击避难的无辜百姓,使用了矛、砍刀、木棍和手榴弹等凶器。 检察官指控这些人加入了大屠杀团伙,这些团伙成员包括前政府军士兵、警察和胡图族极端分子等。 卢旺达共有800万人口。然而,1994年,由于部族矛盾等问题,50多万人遭到屠杀,受害者主要是少数部族图西族人以及大部族胡图族的一些温和政治人士。卢旺达大屠杀事件震惊了世界。(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