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外籍劳工到马来西亚须持培训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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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21:16 新华网 | |
国际在线报道: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部长冯镇安3日表示,从2004年起,所有来马来西亚工作的外籍劳工都必须持有马来西亚国家技术职业培训理事会颁发的培训证书。 目前,已经有包括中国、越南、巴基斯坦、孟加拉泰国和斯里兰卡在内6个国家与马来西亚签署了劳工谅解备忘录。 冯镇安部长表示,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将依据各国外籍劳工的实际情况,规定有关岗前培训的课程。整个课程将分为语言(英文和马来文)和国情(马来西亚民族间的一些敏感问题、法律及生活常识等)。从2004年开始,每一位来马来西亚工作的外籍劳工除了需持有健康证书之外,也必须参加为期两周的岗前培训,以便获得有马来西亚国家培训理事会颁发的职业证书,从而获得在马来西亚的工作准证。 同时,他也鼓励已经在马来西亚工作的外籍劳工参加这一培训,以避免再发生因语言不通或国情不同而产生的误会。冯镇安说,该岗前培训将在劳工所在国进行,有关国家可以聘请马来西亚的老师来进行培训辅导。 他还介绍说,该部的官员将于本月中前往印度尼西亚,商讨聘用印尼籍劳工的事宜。除此以外,刚刚与马来西亚签订谅解备忘录的中国也将于本月5日和6日派遣官员来马来西亚商讨细节及拟订劳务指南。(覃淼)(来源:国际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