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新闻煽动卢旺达种族屠杀 三传媒败类被判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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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8:1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当地时间12月3日,联合国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对米勒·科林斯广播电台伙同《康古拉》报纸煽动卢旺达1994年种族屠杀事件做出判决。3名涉案新闻工作者费迪南多·纳希马纳、琼·波斯科·巴拉亚戈威拉和哈桑·尼格兹分别被判处终身监禁和35年监禁。据悉,这是国际机构在半个多世纪以来首次审判媒体工作者。 3人狼狈为奸 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费迪南多·纳希马纳是胡图族极端主义的鼓吹者,曾担任卢旺达全国新闻办公室主任,也是极端主义政党CDR的创始人。他最初在国营的卢旺达广播电台工作,由于宣扬种族仇恨被解雇,之后纳希马纳成立了私营的米勒·科林斯广播电台。国际刑事法庭判处他终身监禁。 琼·波斯科·巴拉亚戈威拉是米勒·科林斯广播电台的执行人,他被判35年监禁。考虑到他自1996年就已经被捕,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宣布对他继续执行监禁。负责审判的皮拉伊法官指出,巴拉亚戈威拉是整个阴谋的关键,他同纳希马纳以及尼格兹密谋合作。此外,《康古拉》报纸编辑哈桑·尼格兹被判终身监禁。 公布人名协助屠杀 法庭在长达29页的结案总结中称,纳希马纳、巴拉亚戈威拉同尼格兹合作,利用其控制的电台和报纸,在1994年的卢旺达种族屠杀中煽风点火,操纵新闻报道,制造仇恨和暴力气氛。他们甚至有意在广播中公布图西族人的姓名、住址和汽车牌照等详细资料,以协助甚至指导极端民族分子进行种族屠杀。尼格兹在种族屠杀前撰文说:“让一切郁积的怒火爆发出来吧……在这样一个时刻,鲜血将滚滚而出。”当时卢旺达民众的新闻来源主要依靠广播。 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法官皮拉伊对纳希马纳指出:“媒体的力量能够创造或是摧毁人类的价值。媒体人应该为舆论产生的后果负责。你的行为可能是出自你的爱国主义以及胡图族对平等的要求,但你并没有选择合法的途径,而是选择了种族屠杀。你背叛了人们对你作为一名知识分子领导人的信任。虽然没有枪炮,没有刀具,没有任何真正的武器,但你却导致了成千上万的无辜平民葬送生命。” 百万人惨遭毒手 1994年发生的卢旺达种族大屠杀共造成100多万人死亡。在100多天的时间里,卢旺达境内10%的图西族人惨遭“种族清洗”,还有部分保持中立的胡图族人也同时遇难。随后,联合国在坦桑尼亚北部城市阿鲁沙成立了刑事法庭,专门负责调查审判这起大屠杀案的策划者、组织者、鼓动者及参与者。 据悉,这是国际机构近半个世纪以来首次审判媒体工作者。1946年二战结束后,纽伦堡法庭曾经判处一名纳粹鼓吹者极刑。(张婧婧孙玉庆) 作者:张婧婧孙玉庆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