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房地产初始登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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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08:0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对下列申请人申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送达我局龙岗分局房地产权登记管理科,逾期我局将核准登记,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序号申请人房地产名称房地产位置宗地号土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房屋层数1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葵涌村葵涌镇同富裕工程A7厂房龙岗区葵涌镇G15207-00102537.883123.333白二经济合作社公告单位: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2003年12月1日 作者: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