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拖欠建设工程款 2006年底为我省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后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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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7:2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马禄祯)记者从12月9日召开的全省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到2006年底前,全省要全部完成拖欠工程款的清欠任务。 根据安排,从2004年1月1日起,全省不允许出现新的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04年4月以前,基本摸清全省已有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年底以前要完成已有拖欠工程款清欠任务的50%;2005年年底前要完成80%;2006年年底前要全部完成。 据省建设部门统计,2003年我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将达90亿元,这不仅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和投资效益的正常发挥,而且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据了解,此次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重点将放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三个方面,拟从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社会监督四方面进行综合治理。 出席会议的副省长李新民要求,各级政府要提高对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意义的认识;要严格审批管理,加强市场监督;规范建筑市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项法规制度,严格合同管理。对我省大量在外省务工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农民工输出地的政府要出面与外省的有关部门联系,积极帮助他们解决问题;遇到恶意拖欠情况,当地政府要协调司法机关介入,坚决维护在外打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②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