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批准第一个联邦反垃圾邮件法案(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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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1:00 云南日报 | |||||||
这项法案规定,所有商业性电子邮件发送者都必须提供有效的回复地址、以及用户拒收方式,使用虚假身份、虚假回复地址或欺骗性标题等发送垃圾邮件都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也禁止通过侵入他人计算机等方式大批量发送垃圾邮件。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最多可能被判5年监禁和科以最高600万美元的罚金。法案还授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那些不想收到任何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的因特网用户进行登记注册,建立“不要垃圾邮件”用户清单。 美国国会早在1998年就开始对反垃圾邮件立法进行讨论,但多年来进展不大。多个版本的相关议案因为难以获得足够支持等原因分别在参众两院搁浅。分析人士指出,反垃圾邮件立法之所以在今年取得进展,与垃圾邮件愈演愈烈的趋势有一定关系。据有关统计,垃圾邮件如今在美国电子邮件总流量中所占比例已超过50%,仅2002年就给美国企业造成劳动生产率下降、通信带宽被占用等90亿美元损失。 新法案作为政府调控因特网的又一重要举措而受到一些大的电脑和网络公司的欢迎,但批评者认为,联邦法案在对付垃圾邮件方面尺度还不够严。比如,该法案不允许消费者个人直接起诉垃圾邮件发送者,规定只有因特网服务提供商或政府部门等才有权提起诉讼。 目前,美国已有30多个州通过反垃圾邮件法。其中加利福尼亚州的法令要求必须首先征得用户同意才能向其发送邮件,并允许网民个人起诉垃圾邮件制造者,被认为是针对垃圾邮件最严厉的立法。一些批评者认为,由于联邦立法优先于各州法令,它可能弱化加州等地反垃圾邮件的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