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判处6名绑架犯死刑(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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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0:18 云南日报 | |||||||
6名案犯包括一名退役警察。他们曾于1998年12月在马尼拉市中心华人区附近绑架了一对华人姐妹。人质稍后被警方解救,另有一名案犯被追击的军警击毙。这起绑架案经过整整5年的调查和审理,终于结案。 近来包括菲首都马尼拉市在内的一些地方绑架、抢劫等案件不断增加,而受害者多为相对富有的当地华人,且已有若干名人质被杀害。当地华人社团代表曾多次向菲律宾总统阿罗约请愿,要求政府加强治安力量,恢复执行死刑,严惩罪犯。 菲现行法律容许死刑,但由于当地天主教会及一些政客的强烈反对,阿罗约于2001年1月上台后不久便宣布推迟执行死刑,且不再作出新的死刑判决。鉴于当前社会治安恶化,绑架、抢劫风潮泛起,阿罗约本月5日发表声明说,她将不再阻止对已定罪的绑架和贩毒分子执行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