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与印尼资监会签署备忘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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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7:42 新华网 | |
日前,中国证监会与印度尼西亚资本市场监管委员会签署了《关于相互协助和信息交流的谅解备忘录》。至此,中国证监会已经与22个国家(地区)签署了24个有关监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据了解,印度尼西亚是东南亚最早开展证券交易的国家之一,在该地区金融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证监会加强与印度尼西亚资本市场监管委员会的监管合作和信息互换, 中国证监会一贯重视与境外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自1992年10月成立至今,已相继同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日本、马来西亚、巴西、乌克兰、法国、卢森堡、德国、意大利、埃及、韩国、罗马尼亚、南非、荷兰、比利时、加拿大、瑞士、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北京青年报)(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