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随笔:欧盟制宪继续搁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8:2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12月13日,为期两天的欧盟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结束。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敲定欧盟宪法草案,与会各国对此都寄予了殷切期望。然而,由于各国的利益无法调和,会议最终未能就欧盟制宪中的棘手问题达成一致。 制定欧盟宪法的想法由来已久。早在2001年12月,欧盟首脑会议就决定成立欧盟制宪筹备委员会,负责制订一部欧盟宪法;2002年10月28日,法国前总统、欧盟制宪筹备委员会 但要把十几个主权国家融入一个高度一体化的组织,事关各国切身利益,自然少不了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如何对待国家主权,如何协调成员国间的权益,如何保证成员国与一体化机构间的权力均衡。 在欧盟内,历来存在着“政府间主义”与“超国家主义”之争。究竟是在密切成员国合作的同时坚持主权原则,还是不断加强欧盟的超国家因素,各国意见不一。以英国为代表包括若干北欧国家的一派主张松散的联合,强调国家主权的独立,反对超国家体制,希望设法把欧洲一体化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其实质是想搞邦联制;德国是典型的联邦派,主张全面推进一体化,按德国单一联邦模式建立欧洲一体化体制,强化联邦一级的权力,使之拥有“核心主权”,意欲通过“核心欧洲”使德国在欧洲联邦中占据强有力的地位,发挥独特的主导作用;法国则旗帜鲜明地提出建立“民族国家联邦”,强调保持各国特性,维护国家主权,反对建立“超国家的欧洲政府”。由于未来的欧盟宪法关系到各成员国的地位、利益和影响力,利益各方都不会轻易作出让步,要在短时间内弥合分歧殊为不易。在这次首脑会议上,欧盟制宪参与国的主要分歧集中在欧盟理事会的表决机制和欧盟委员会的构成上。 按照原有表决机制,欧盟理事会总票数为321票,德、法、英、意四大国各有29票,西班牙和波兰各有27票,其他19国均在13票以下。在任何一项欧盟决议的表决中,超过161票才能获得通过。 而在宪法草案中提出的“有效多数表决制”规定,任何决定都要求至少有半数欧盟成员国投赞成票并能够代表60%以上的欧盟公民才能通过。由于法德等国人口是西班牙和波兰的两倍,英法德意四国坚持宪法草案中提出的有效多数表决机制;而波兰和西班牙是原有表决机制的受益国,在原有机制下,它们几乎与法德拥有同等的表决权,所以它们认为法德利用人口因素增加了在欧盟事务中的决定权,同时削弱了欧盟内中小国家的权力,因而坚持应当执行原有的表决机制。 在首脑会议上,有关各国进行了激烈的交锋。法德两国软硬兼施,先是提出增加波兰和西班牙两国在欧洲议会的议席,并使其获得更多欧盟财政支持,以此换取两国的妥协,继而又以阻断流向两国的欧盟资金渠道相威胁。而波西两国也不示弱,波兰总统克瓦希涅夫斯基甚至明确表示,如果波兰的利益得不到保证,波兰将不惜“否决”欧盟宪法草案。 欧盟现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东扩运动”,而制宪与东扩紧密相连,更决定了欧盟制宪处在不进则退的关口。欧洲议会将在2004年6月举行换届选举,欧盟要在此之前制订并通过宪法,时间已经相当紧迫。欧洲国家领导人13日纷纷发表讲话,对此次首脑会议的失败表示失望和遗憾,并希望各方能够在不久的将来解决分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