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农民等六类人权益保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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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1:49 燕赵晚报 | |||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5日向全国法院提出的要求。肖扬要求,要重视“三农”问题,加强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人民法院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农用设备和农业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及时审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坑农害农案件,打击和制裁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纠正和制裁随意提高土地承包费、撕毁合同、一地多包、收回土地高价发包、缩短承包期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的违法行为。 同时,人民法院还要及时审理因用人单位拖欠城市工人、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劳动者人身伤害的民事赔偿案件,对于需要支付医疗费的,可以先予执行。(田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