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再着“工装”,西雅图出租车司机可化装上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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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1:50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西雅图市议会星期一投票通过了一项新的立法,改变了原来出租车司机必须穿“工装”的规定,允许司机化装上岗。 1997年,为加强本市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西雅图市政当局规定,出租车司机必须穿黑色长裤和笔挺的衬衣,因为“统一着装让市民容易辨识并且也让人们感到更安全”。为此当局还派了专门的巡视员,对违规者处以30-60美元的罚款。 当局之所以通过新的立法是受一名人称“猫王”的出租车司机达夫·格罗的启发。“9·11”恐怖袭击之后,格罗把自己打扮成“猫王”,以此给市民带来一些轻松气氛,结果受到乘客们的欢迎。化装后,格罗的生意特别好,如今,很多人都已认识了他,只要有可能,他们都会坐他的车,因为坐熟悉的出租车肯定会更有安全感。并且,格罗发现,现在他的小费收入越来越高,原来的小费一般不过10美元,现在却大都超过了20美元。 格罗喜不自禁,忍不住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密友。不料,消息很快就传开了,越来越多的司机加入到反对当局的服饰规定的行列中来。他们称,化装能给沉闷的出租车生活带来情调,也有利于提高司机的责任心,因为每一个化了装的司机其实都在塑造自己的“独特品牌”,这样,他们会更关心自己的形象。 结果,市议会以7票同意、1票反对通过了新的立法。但这并不等于该市的出租车司机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化装了,因为市议会还对他们的化装做了一些限制:出租车司机如果要化装,就必须化装成“一下子就能被市民辨认和一般人都认识的公共人物、名人或虚构人物”;化装时不得戴面具,不可扮成警察或消防员,不可衣不遮体;出租车司机化装必须要得到他们所属的出租车协会的批准,并且,出租车司机必须在车内分别贴出本人化装前和化装后的照片。(来源:环球时报/崔杰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