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欲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 防卫计划大纲也将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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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04:1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驻东京记者 裴军 18日上午,日本内阁官房长官福田康夫在会见记者时表明要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他称,日美在导弹防御系统方面进行共同技术研究,“但由于武器出口三原则的制约,我们研究开发的技术和产品却无法提供给美国,因此应该就此进行讨论”。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也在当天上午表示,“这个问题早有议论,今后会继续探讨”。 日本政府欲对武器出口三原则进行修改,是为了今后日美联合研制的导弹防御系统进入实际生产阶段后,在日本制造的武器部件能够不受“禁止出口”的限制。此外,为配合引进导弹防御系统,决定日本防卫政策基本方针的防卫计划大纲,以及现行的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2001—2005年),也将在明年底前进行修改。 所谓武器出口三原则,是佐藤荣作首相于1967年4月在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针对出口武器问题提出的三项基本原则,即不向共产主义阵营出售武器,不向联合国禁止的国家出口武器,不向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或者可能要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1976年2月,三木首相提出,对三原则对象以外的地区也不出售武器。1981年1月,日本国会作出了《关于武器出口问题的决议》,此后,日本一直实行禁止对任何国家出口武器的方针。 1983年1月4日,在美国政府的要求之下,中曾根内阁以“官方长官谈话”的形式宣布,对美国不适用“武器出口三原则”,为对美提供武器技术打开了缺口。 从1999年起,日本开始和美国联合进行导弹防御系统的技术研究。随着技术性研究的不断进展,日本日益感到,一旦进入系统开发和生产阶段,“三原则”就会成为绊脚石,不但在日本制造的武器零部件无法出口至美国,而且日美两国的共同生产也无法顺理成章。因此,日本政府此次就把手术刀对准了武器出口三原则,哪部分有碍于日美合作,有碍于日本实现自己的战略意图,就把哪部分大卸八块。 日本媒体指出,对防卫大纲修改的目的,是要把日本安全保障政策的重点,从防止针对本土的侵略进攻,转移到弹道导弹袭击、国际恐怖活动等“新威胁”上。陆海空三军自卫队面临的中心课题,也将随之向应对新型威胁和综合运用上转变。防卫大纲的修改,会使日本现行的中期防卫计划提前一年结束,并开始制定新的中期防卫计划(2005—2009年)。 (本报东京12月18日电) 相关专题:关注日本军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