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违反“限播令”观众可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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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1:27 燕赵晚报 | |
本报北京讯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对广播电视广告作出了很多具体而敏感的规定,比如用餐时不得播放如治疗痔疮、脚气等类药品及卫生巾等卫生用品的广告等,它能否落实关系到广大观众的利益。 记者了解到,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投诉中心已经成立(投诉电话:86091111),目前已有工作人员在值班。他们负责记录观众的投诉,然后上报国家广电总局社管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