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耳误错放小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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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08:15 东南快报 | |
澳洲一名法官把陪审团决定的有罪,听成没罪,把一个小偷给放了。澳洲的司法程序有点像人民公审。嫌犯带到法庭,在法官和陪审团前面受审审讯完毕再由陪审团决定疑犯有罪没罪。这名嫌犯被控强奸、强奸未遂和行窃等三项罪名。陪审团认定强奸和强奸未遂罪不成立,不过行窃罪成立。法官听成三项罪名都不成立,就把他放了。由于没发生过类似的情形,检察机关不知道可不可以申请更审,因此相当头疼。不过这个小偷倒是乐得在外逍遥。 作者:钟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