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上诉法院阻止布什政府修改《清洁空气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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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4:16 新华网 | |
新华网华盛顿12月24日电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24日作出裁决,决定阻止布什政府要求修改《清洁空气法》的提议。对此,美国企业和环保界人士反应不一。 布什政府原指望修改《清洁空气法》的提议于26日获准实施,即允许炼油厂等老企业以修修补补的方式控制污染,而不必依照《清洁空气法》安装费用高昂的环保设备。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3名法官同意美国14个州、若干城市和环保组织的意见,决定阻断美国环境保护局提出的修改意见,等待进一步的听证和审理。最后裁定可能要拖延近一年的时间。 法官在做出裁决时说,反方意见证明政府修改《清洁空气法》的方案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害”,反方“胜诉的可能性”大。 美国电力企业指出,“真正的输家是美国消费者和工人”,并说法院的裁决是“在有效利用能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挫折”。 环保人士对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美国国家资源保护委员会人士称,这一裁决是“对布什政府诋毁保护公众健康努力的法律否定”。 美国《清洁空气法》于1977年出台,要求淘汰国内老企业中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陈旧设备,代之以全新的环保设备。美国环境保护局本月早些时候正式提出建议,要求修改这项法律。(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