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被轮奸少女变成“卖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12:00 生活报 | |
无良干警“瞒天过海”江华 本报综合报道2000年9月的一个晚上,郑州街头,16岁的刘燕(化名)正和两名女友在路边走着,一辆面包车突然在她们身边停下,四个男子从车上跳下,当头拦住刘燕:“走,跟哥儿几个玩玩去!”说着用夹克衫套住刘燕的头,其中一人还抽出一把刀,强行将她推进车里,飞驰而去。此后,在郑州南郊一片玉米地里,这名花季少女惨遭轮奸。几个歹徒恶狠 2001年5月,郑州市公安局某分局侦查员孙涛(化名)等办案人员将犯罪嫌疑人王斌、王为民、荆永峰、张雷抓获,在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经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8月24日,案件移送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王斌、王为民突然翻供,称与刘燕发生关系是嫖娼行为,而受害人刘燕也说与王斌、王为民发生关系是出于自愿,事后给了钱,但自己却是被荆永峰、张雷强奸的。2002年7月9日,金水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王斌、王为民仍然拒不认罪,案件陷入僵局。 今年7月,检察机关找到刘燕,经开导,刘燕抽泣着讲述了自己被4人轮奸后,在公安人员孙涛、治安员王建伟的唆使下,以及王斌父亲王晓根、王为民父亲王岗山的金钱诱惑下做假证的经过。办案人员迅速将已被取保候审的王斌及其父王晓根、王为民之父王岗山抓获,而王为民已经在逃。经审,犯罪嫌疑人供述了他们买通执法人员、收买受害人做假证的事实。今年8月8日,已经辞职的孙涛被抓捕归案。 据孙涛交代,就在四名强奸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王晓根和王岗山两次找到孙涛,送给其2万多元,请其“帮忙”。2001年8月的一天,孙涛来到看守所,将王斌和王为民同时提押到一间讯问室,教唆他们说当时没有拿刀,也没用衣服蒙刘燕的头,事后还给了她几十块钱。接着,他又多次安排治安员王建伟和犯罪嫌疑人家属找到刘燕,许诺给其好处,并将事先写好的供词拿给刘燕,嘱咐她按照上面所说向司法机关做假证。此后,孙涛更加肆无忌惮,不仅主动索贿3000元,而且将犯罪嫌疑人家属托他转交刘燕的11000元占为己有。 今年11月26日,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做出判决:孙涛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王建伟被判处缓刑,王晓根、王岗山犯行贿罪、妨害做证罪被判处缓刑,刘燕犯包庇罪被判处缓刑,荆永峰、王斌、张雷犯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1年、8年。(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