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会通过新行政首都特别法,2007年建成新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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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8:4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12月29日电韩国国会今天召开大会以167票赞成,13票反对、14票弃权,通过了“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该法案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生效。 据人民网报道,新行政首都的位置将建在忠清地区,从明年1月1日起韩国将组建行政首都建设促进委员会,由国务总理和民间人士分别担任共同委员长。明年下半年,最终选定新行政首都的地址。 新行政首都将于2007年底建成,2012年总统府青瓦台和中央行政机关将陆续分阶段从 目前的行政首都汉城搬迁到新址。 为促进首都与地方的均衡发展,在今天的国会上还通过了“国家均衡发展特别法”、“地方分权特别法”等三项法案。 作者:徐宝康 (来源:中新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