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会通过迁都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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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9:24 现代快报 | |
新华社汉城12月29日电 韩国国会29日通过《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这项法律为韩国迁移行政首都奠定了法律基础。 《新行政首都特别法》是由韩国政府提交国会审议的。根据这项法律,韩国的行政首都将由汉城迁至位于中部的忠清南道、忠清北道一带。 按照韩国政府的计划,韩国将在明年下半年确定新行政首都的地点,2007年底开工建设,2012年基本建成新行政首都。 届时,韩国新行政首都将成为有50万人口的城市。韩国总统府和中央行政机关将陆续迁往新行政首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