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通过法律 韩将迁移行政首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4:22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汉城12月29日电韩国国会29日通过《新行政首都特别法》,为韩国迁移行政首都奠定了法律基础。 韩国国会全体会议在审议《新行政首都特别法》时发生分歧,反对迁移行政首都的大国家党部分国会议员在表决前退出会场以示抗议。 根据该法律,韩国的行政首都将由汉城迁至中部忠清南道、忠清北道一带。韩国将成立直属总统领导的“新行政首都建设促进委员会”,由总理和一民间人士担任两委员长,负责确定新行政首都地点,制定迁移基本计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