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国际防“疯”十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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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09: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田宇)1986年11月,英国正式确认疯牛病后,1.3万头病牛被屠宰销毁。自此,科学家们开始寻找疯牛病的感染源。1988年7月,英国政府根据科学家的建议,要求相关企业禁止使用动物肉粉或骨粉为牛和羊加工饲料。1989年,欧共体(欧盟前身)颁布第一条预防疯牛病措施。 1996年3月,英国宣布又发现疯牛病病例后,欧盟委员会立即决定禁止英国向其他欧盟 2000年,欧盟国家再次面对疯牛病大爆发的危机。为阻止疯牛病大范围的蔓延,欧盟决定成立专门进行疯牛病研究的专家小组,负责评估欧盟国家疯牛病的发病和防治情况,指导欧盟15国的疯牛病防治工作。欧盟还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暂停使用含有动物肉粉或骨粉的饲料;从7月1日开始,对出生30个月以上、将被屠宰上市的牛全部进行检查。2001年2月,欧盟委员会决定禁止出售一岁以上肉牛的带骨肉及其它反刍动物的带骨肉。另外,凡供人畜用的反刍动物油脂必须经过高压高温加工。 鉴于疯牛病和人类“克雅氏症”有密切联系,因此食品安全问题也引起人们的格外关注。2000年1月,欧盟发表《食品安全白皮书》,对食品的制造和销售、禽畜饲料的生产和转基因食品都作出新规定。11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宣布将成立“欧洲食品安全署”,以保证欧盟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和措施得到贯彻。 随着疯牛病在欧洲、亚洲和美洲几十个国家的扩散,世界各国除加强进口管理外,也制定了相关措施。1997年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提出禁止使用绵羊和其他动物身体组织作为牛饲料,并建议将这项提议作为一项联邦法律加以实施。加拿大在全国推行养牛健康标签制度。2002年,日本政府推广“牛肉身份证”制度,根据《疯牛病对策特别措施法》制定了《饲料安全法》。(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