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从1月1日起将实行新的进口车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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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17:36 新华网 | |
国际在线消息: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2003年12月31日宣布,从2004年1月1日起,马来西亚将执行新的进口轿车关税。 据马来西亚新闻通讯社报道,新的关税规定包括从东盟进口的组装轿车(CKD)进口税率调整为25%,整装轿车(CBU)的进口税将依照引擎容量的不同调整为70%至190%,而从非东盟国家进口轿车的进口税降为35%,整装轿车关税将依照引擎容量的不同调整为80%至 除此之外,马来西亚政府将向从东盟及非东盟国家进口的组装及整装轿车征收的国内消费税从现在的50%升为60%至100%。此外,所有种类的汽车的销售税将保持在10%。 在多用途休闲车和小型货车的进口税方面,从东盟国家进口的组装车将根据引擎容量的大小,降税幅度将不超过10%,而从非东盟国家进口的上述车辆组装车进口关税调整为5%至20%,整装车调整为60%至130%。 此外,上述来自东盟或是非东盟国家的休闲车和小型货车,一律根据引擎容量缴纳30%至90%的国内消费税。 对于四轮驱动车辆,从东盟国家进口的四轮驱动组装车辆进口税调整为10%,整装车为40%至110%;从非东盟国家进口的四轮驱动组装车辆不分引擎容量一律调整为20%,整装车辆依据引擎容量调整为60%至130%。此外,政府还向所有进口四轮驱动车辆征收50%至90%的国内消费税。 巴达维指出,为了弥补由于调低进口车税所造成的税收上的损失,马来西亚政府将会对所有种类的进口组装车和整装车征收国内消费税。目前,只有在马来西亚当地装配的汽车才征收国内消费税。(覃淼)(来源:国际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