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约束“包工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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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4:5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据新华社成都1月2日电 (记者江毅)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总额在1000亿元左右,其中70%集中在建筑行业。 有关人士指出,徘徊在法律空白地带的“包工头”的大量存在,已经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在正视这种事实的前提下,考虑如何建立对“包工头”的约束机制,降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从目前来看,有4种办法可以制约“包工头”,降低农民工 一、连带责任制度。只要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相关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都将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哪怕“包工头”卷款而逃,民工们也有追讨工资的对象,而不会像过去那样被几个单位当作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二、保证金制度。凡是曾经发生过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而被纳入农民工工资支付重点监控的建筑企业,必须预交工资支付保证金,专项用于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三、市场准入制度。凡不按要求和规定预交、补足保证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建设单位可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或暂停其后续工程建设,对建筑业企业可不允许其继续进行施工活动或劳务分包活动。四、工资集中支付制度。由“包工头”提供民工工资支付明细表,建筑企业对照身份证直接将工资发到民工手中,越过“包工头”这一中间层,这样一来,能够降低“包工头”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风险。 | |